一、概述:
我隊施工的丁5.6--11230機巷設計長度1000米,切眼190米,反接風巷30米。現已開始施工擴切眼,巷道采用錨網索聯合支護,擴切眼設計斷面寬5.7米,高2.6米,采用2x30KW局部通風機,直徑1米風筒向工作面供風,因風筒老化,巷道內有一節風筒破口較大漏風,導致反接風巷掌子頭供風不足,需對破口風筒進行更換,為保證更換風筒期間施工安全,特制動本措施:
二、安全措施:
1、換風筒時,我隊安排一名干部現場組織指揮,確保施工安全。
2、換風筒時該工作面停止一切與換風筒無關的作業,風筒換好之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
3、換風筒前,必須提前備齊要換上的新風筒、鐵絲等工具,安排好換風筒人員。
4、換風筒前,首先將需更換的風筒運到更換位置,先將風筒按質量標準吊掛到合適位置,準備好更換風筒對接工作。
5、將更換的新風筒吊掛對接好后,在需斷開風筒的位置一頭安排2~4人準備斷開對接風筒,兩頭風筒掐開后要迅速對接,可先臨時對接,保證反接風巷掌子頭有足夠的風量,然后再逐步將風筒接口連接牢固。
6、掐對風筒前必須有專職瓦檢員檢查反接風巷掌子頭的瓦斯情況,瓦斯濃度超過0.3℅時立即停止換風筒工作,只有在0.3℅以下時才可再組織更換。
7、換風筒前可將工作面壓風管及巷道內壓風自救開啟作為輔助供風,防止因風量過小造成巷道內瓦斯超限發生事故。
8、換風筒時可開單機供風,開單風機運行期間工作面必須停止作業,切斷動力電源,并安排在一部溜子機頭設專人警戒,在沒有恢復正常通風前,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巷道,嚴禁開動一切電氣設備。
9、換風筒期間,一旦出現風筒脫節停風發生瓦斯超限等異常情況,巷道內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撤出,并切斷動力電源,必須按規定處理、排放,并設好專人警戒。具體排放措施如下:
(1)、恢復正常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保證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CO2濃度不超過1.5%時,若超出規定,必須組織排放,當CH4濃度在2%以下時,可由瓦檢員,跟班干部、班組長自行逐段排放,CH4濃度在2%以上時,必須由救護隊下井排放瓦斯。
(2)、跟班干部和班組長必須組織人員撤出并切斷回風流中電源,并查找瓦斯超限的原因,并報告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方可排放。
(3)、排放前,首先由調度室通知切斷回風流中所有設備電源,并把回風流中所有人員撤出后,設好警戒,嚴禁人員進入。
(4)、排放要逐節進行,嚴格控制排放回風流中瓦斯濃度,禁止一風吹,排放到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濃度和CO2,濃度不超過1.5%。
(5)、排放過程中除了排瓦斯人員、瓦檢員和指定接風筒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排放區。
(6)、參加排放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必須佩帶便攜儀。
(7)、瓦斯排放完后,專職防爆電工要將超限區的所有開關打開蓋,排放殼內可能聚集的瓦斯。
(8)、排放完瓦斯后,要對回流中所有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確定無失爆后,方可送電。
(9)、排放完瓦斯后,要把風筒吊掛好,接頭接好后,保證通風良好后,方可通知調度室排放完畢,撤出警戒人員。
三、其他按《煤礦安全規程》及審批意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