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全縣煤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和事故劃分(一)全縣煤礦基本情況
全縣共有各類煤礦101個,年生產原煤120萬噸,全縣101個為礦主要頒在全縣5個鄉鎮,其中,茅坪場鎮和河口鄉共有煤礦個,年生產煤炭約90萬噸,屬無煙煤區;花林寺鎮、舊縣鎮和洋坪鎮共有煤礦個,年生產煤炭約30萬噸,屬煙煤區。全縣各類事故中,尤以瓦斯、火災、水災、頂板和運輸災害事故危害最大,加之煤礦是井下作業,受客觀條件的限制,其事故搶險難度最為困難。
(二)全縣煤礦救護情況
全縣煤礦共有專業礦山救隊1個,專業救護隊員9人,礦山輔助自救隊個,指戰人員人。
(三)應急救遙遠服務區域劃分.
**縣礦山救護隊承擔全縣煤礦事故及全縣非煤礦山事故搶險救遙遠的機動性任務。礦山輔助救護隊主要服務于本礦區的煤礦。
(四)事故劃分
煤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事故所在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參與應急救遙遠工作的指揮和組織實施,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
二、應急救援職能劃分
根據《**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明確“重特大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施救組由縣安監局牽頭負責”的要求,明確牽頭部門的主要職責:
1、全面指導、協調縣直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總是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改、補充意見。
3、幫助縣直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
4、根據完善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指導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