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責任
1.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環保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2組織環保新技術的學習和交流,推廣環保新技術的應用,促進環保工作的開展;
1.3負責結合公司內有關單位制定企業環保工作制度、計劃和企業長遠規劃,并組織貫徹實施;
1.4負責環境保護獎懲制度,定期向有關部門提出考核意見;
1.5嚴格落實“三同時”的規定,確保環保工作的開展;
1.6定期對車間沖洗廢水取樣,嚴禁超標排放;
1.7積極主動地調查處理各種污染事故,并認真向公司匯報。
2工作權限
2.1對不執行環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廢”排放超標者,有權責令停止排放,進行整改;
2.2對企業技術改造或新上項目,有權審查是否執行了“三同時”規定;
2.3對隨意傾倒廢液、廢渣的部門及個人有權制止,并提出批評或處罰;
2.4有權對單位或個人提出環保工作的意見。
3工作關系
3.1與環保相關的崗位密切聯系,搞好工作銜接,完成有關工作任務;
3.2定時向公司辦公會匯報環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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