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項目相關方的認識
正確認識相關各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作用、地位及相互關系,有利于我們明確作為總包方的職責和義務,明確綜合協調的任務與對象,便于與相關方的溝通與協調,建立和諧順暢的合作關系,為總承包管理的實施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本工程的主要相關方如下:
1.1 業主
即項目的出資方和招標人,也是項目參與各方的總體組織協調者。他通過簽定施工總承包合同,與總承包商形成合同關系,成為合同中承包商的服務對象,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必須全面滿足其體現在合同中的要求。作為業主,他將按合同要求為項目開工提供必要的條件,有權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檢查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的進展情況,對未能滿足合同要求的方面提出改正要求,或根據需要提出或決定進行工程變更,為項目的順利實施組織協調總承包商與項目設計、監理、政府、指定分包商等各方間的關系,并通過合同工程款支付成為項目的擁有者和最終受益人。
1.2 設計單位
通過設計合同為業主提供專業化的設計服務,與施工總承包商不構成直接合同關系,但與承包商一起,在同一業主下為同一項目工作,從事兩個不同方面的服務。在合同關系上,設計單位與承包商是獨立并行的。在工作關系上,二者協同合作,主要表現在,項目的總承包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而工程設計應考慮施工的技術可行與經濟合理性。在工作流程上是前后工序的關系,即設計是施工的前提和基礎,施工是設計的后續作業與實物體現。
1.3 監理單位
也是業主通過合同關系確定的專業服務提供者,通過履行其合同職責和義務及相應的專業技能,在項目建設全過程中,為業主提供監理服務,使業主的要求得到全面體現和細化,在施工過程中具體掌控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安全、功能等目標要求,確保業主要求和承包商合同承諾的實現。在工作中具體協調承包商與業主、設計的關系,而他本身與承包商的工作關系則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同時也需要相互間的理解、支持與配合,形成一種和諧流暢的工作關系。
1.4 政府
包括市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和行業主管部門。政府并不直接參與本項目的投資與招標,原則上也不干預項目的正常實施,但通過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規定以及相關職能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與審核批準,來規范項目建設相關方從工程立項、設計、招投標、施工、竣工驗收、保修等全過程的行為活動。相關各方的一切行為,必須自覺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符合相關政策方針和技術標準規定,自覺接受其職能主管部門監督和檢查,并按照建設行政審批程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這是整個項目順利實施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證。
與本工程或總包方發生聯系或需要綜合協調的,還有分包商、項目周邊單位居民以及與業主另簽合同的其他施工承包商。
2 總承包管理機構與各相關方的協調
2.1與業主的關系處理
*項目部全體人員要確立"業主是顧客"的觀念,把工期目標和工程質量目標作為核心,建造一流的建筑產品,讓業主滿意。
*定期向業主提供工程進度報告,對于合同允許條件下的工程進度延誤或超合同條件下施工,必須征得業主或監理的同意。
*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建設,應積極與業主交流匯報,主動為業主排擾解難,想業主所想,急業主所急,和業主融洽相處。
*經常核實項目建設的施工范圍是否與簽定的合同及圖紙一致。發現有不符的及時查找原因,并請業主或監理核實和簽證。
2.2與監理具體工作程序
*開工前書面報告施工準備情況,獲監理認可后方可開工。
*開工前將正式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計劃報送監理工程師審定。
*各類檢測設備和重要機電設備的進場情況向監理申報,并附上年檢合格證明或設備完好證明。
*現場采樣送檢時有監理或業主代表見證。變更用材時,事前應征請設計、監理意見,不同意者不能進行變更。
*隱蔽工程完成后,總承包在檢查合格的基礎上,提前書面通知監理驗收。
*若監理對某些工程質量有疑問,要求復測時,總承包項目部將給予積極配合,并對檢測儀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及時向監理報送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資料及有關材質試驗強度報告。
*若發現質量事故,及時報告監理和業主,并嚴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進行處理。
*工程全部完工后,經認真自檢,再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驗收申請,經監理復驗認可后,轉報業主,組織正式竣工驗收。
*在竣工驗收前7天,將質量保證資料交監理審查。
2.3與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
*此處的政府指當地政府、市容監察部門、稅務部門、公安交通部門、質量監督站、安全監督站、消防管理部門、勞動局等。
*自覺接受政府的依法監督和指導,隨時了解國家和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場信息,熟悉當地的法規和慣例。
*一切項目管理活動都須遵紀守法。
*通過經常性的上門咨詢和經業主同意下的信息發布等形式,溝通與政府部門間的關系。
*主動與司法部門聯系,求得法律的保護和指導。
*主動與市容監察部門聯系,搞好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環境衛生。
*主動與質監站、安監站聯系,求得他們對于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導與認可。
2.4處理好與當地社區的關系
*在進場施工后,和當地社區政府取得聯系,通報工程的性質、概況和建設意義,求得周圍單位、居民與村民的支持與諒解。
*嚴格遵守環境規定,對受施工的影響的單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彌補措施。同時也積極采取預防措施減少這些危害,盡可能地保護周圍單位和居民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