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安監部門按照危化品安全標準化管理運行原則、重點和具體措施,應從“疏導引領、分解落實、監督檢查、反饋協調”上明確提出五項管理運行工作要求。
1、加強疏導引領
各級安監部門要通過會議交流、下發文件、現場辦公、培訓教育、媒體報道等多種疏導形式,注意培育發現安全標準化管理運行好的典型企業,能在全市范圍內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統一規范企業安全標準化的持續管理運行工作,使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運行工作落到實處。
2、加強分解落實
按照安全標準化管理要素和制度化管理要求,將各項管理運行工作細化分解到企業各班組崗位操作者,分別抓好企業領導決策、部門管理、班組執行三個層面的管理運行工作,重點突出班組崗位操作管理運行的規范落實,特別要加強對涉及“二重點一重大”安全管控要點的分解落實。
3、加強監督檢查
各級安監部門按照《常州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表(2014年試用版)》內容,重點突出“二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管,全面覆蓋一年或三度制度化管理運行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運行缺陷,促進企業安全標準化的持續管理運行。并通過日常監督檢查手段,不斷完善提高班組崗位管理運行能力和水平。
4、加強反饋協調
各級安監部門及時了解反饋并協調好企業在安全標準化管理運行當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如果企業遇到重大難以解決的管理運行問題,應該及時反饋并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趕赴現場辦公協調解決,充分發揮市區鎮三級政府的聯動監管作用,使政府的監管職能下沉到基層企業,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安全標準化管理運行中的存在問題,有效提升企業全面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